东莞控股: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17-12-08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17-053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下属公司——天津市宏通
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下称,宏通保理)与东莞巴士有限公司调整商业
保理方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调整商业保理业务方案,充分考虑了业务实际开展情况,符
合商业规则,没有发生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
《关于调整下属公司与东莞巴士有限公司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方案的
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下属公司
与东莞巴士有限公司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方案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
决,决策程序合法;调整与东莞巴士有限公司开展商业保理业务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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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贴合业务实施进度,符合市场化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李非、江伟、陈玉罡
2017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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