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2-29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17-054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
到会董事 6 名,实际到会董事 6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了如
下决议:
以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受
托管理莞深高速三期石碣段的议案》。
1、鉴于原签署的《关于莞深高速三期石碣段(含东江大桥环城
路部分)委托经营管理的协议》已到期,同意公司自 2016 年 7 月 26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继续接受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
司的委托,管理莞深高速三期石碣段(含东江大桥环城路部分),并
与其签署《<关于莞深高速三期石竭段(含东江大桥环城路部分)委
托经营管理的协议>的补充协议》。
2、同意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 5 年期间,接受东莞市路桥投
资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管理莞深高速三期石碣段(含东江大桥环城
路部分):
(1)托管费用按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由委托方直接支付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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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费用以及代管管理费等因实际发生而核定的变动费用,加固定发生
的日常养护费用组成,其中代管管理费按托管费用中实际发生的变动
费用乘以 5%确定。
(2)公司授权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莞深高速公路分公司
实施本次受托管理,并与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签署《莞深高
速公路石碣段(含东江大桥环城路部分)委托管理协议》。
3、同意《<关于莞深高速三期石竭段(含东江大桥环城路部分)
委托经营管理的协议>的补充协议》、《莞深高速公路石碣段(含东
江大桥环城路部分)委托管理协议》的合同文本。
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交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张庆文先生担任东莞市交
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受
托管理莞深高速三期石碣段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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