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关于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关联交易公告2019-04-17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19-027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内容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所属的原塘
厦收费站,位于莞深高速一二期与莞深高速龙林支线交界处,自莞深
高速龙林支线通车后,公司撤销了原塘厦收费站,目前该土地处于闲
置状态。2019 年 1 月,东莞巴士有限公司(下称,东莞巴士)发布
《东莞巴士塘厦片区运营管理中心用地租赁项目的公开招标文件》,
拟采购东莞巴士塘厦片区运营管理中心用地租赁项目。为提高土地利
用效率,充分盘活资产价值,公司参与了东莞巴士塘厦片区运营管理
中心用地租赁项目的竞标,并于 2 月 28 日取得中标通知书。公司本
次拟将莞深高速原塘厦收费站 15420.9 平方米闲置土地出租给东莞巴
士,租金 203.19 万元/年,租赁期限 3 年。
(二)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东莞巴士为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
称,东莞交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有关规定,东莞巴士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出租土地使
用权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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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关于出租高速公路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经于 4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董事会应到 7 人,实到 7 人;议案表决结果 6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庆文对本次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
事陈玉罡、江伟、刘恒、徐维军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
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6,095,573.35 元,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
计净资产的 0.94%,相关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
形。
二、关联交易对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巴士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303820743P
营业期限:自 2014 年 4 月 21 日至长期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樟大道 55 号
注册资本:42,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崇恩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出租汽车、出租客运、市内客运经营等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东莞交投集团持有东莞巴士 100%股权,实
际控制人为东莞市国资委。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关联关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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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巴士为公司控股股东—东莞交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
的关联法人。
(三)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
东莞巴士成立于 2014 年 4 月,主要负责东莞市跨镇及市区公交
的运营及管理。截至目前,东莞巴士员工总数 5310 人,经营跨镇公
交及市区公交线路 142 条,运营车辆 2503 辆。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东莞巴士总资产 99,780.16 万元,净资
产 17,854.36 万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5,696.14 万元,净利润
-955.11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东莞巴士总资产 61,632.52 万元,净资
产 29,442.60 万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4,111.38 万元,净利润
11,483.27 万元。
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方(甲方):本公司
承租方(乙方):东莞巴士
1、出租标的
本次出租标的为原塘厦收费站所在地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场地的
位于东莞市塘厦镇龙背岭村,租赁面积为 15420.9 平方米。
2、出租价格
租金单价为 10.98 元/平方米/月,月租金为 169,321.48 元(含税)。
3、土地用途
乙方承租上述场地用于办公场所、车辆停放及公交运营相关配套
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设立车辆维修车间、洗车点、搭建板房等。甲方
允许乙方在租赁期间充分行使承租场地的使用权,但不得损害甲方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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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4、出租期限
租赁期为自 2019 年 3 月 1 日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止。
5、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
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莞深高速原塘厦收费站的部分闲置土地出租给第三方,有
利于充分盘活存量土地资源,降低管理成本,增加公司收入。
六、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东莞巴士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
金额
2019 年年初至本披露日,公司与东莞交投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累
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6,558.78 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玉罡、江伟、刘恒、徐维军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将所属的莞深高速原塘厦收费站闲置土地租赁给东莞巴士,
有利于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为公司创造更大价值。此次租赁事项履行
了公开招投标程序,交易价格以中标价为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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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已对相关议案回避
表决。通过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土地的利用效率,发挥公
司资源的价值;本次交易价格以中标价为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相关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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