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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石化机械: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03-30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公司监事会以股东利益最大化及实现本公司稳健的、可
持续发展为目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保障了公司规范运
作,维护了股东利益。
    一、2017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4 次会议
    1、2017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六届七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公司内部控制手册〉(2017 版)的议案》、《关于聘任 2017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关于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关
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针对上述议案发表以下书面意见:
    “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较为健全
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保
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内
部控制制度规范、合法、有效;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组织结
构,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内部控制行为充分有
效;公司已形成了比较规范的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价体系,并能持续开展
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价工作,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合理控制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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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
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拟核销的应收款项账龄均为 5 年以上,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核销上述应收款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
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
涉及公司关联方,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
【2016】22 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2、2017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六届八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议案。
    对该报告及摘要发表了监事会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
会编制和审议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2-
者重大遗漏。
   3、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六届九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对该报告及摘要发表了监事会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
会编制和审议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4、2017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六届十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
《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议案。
   对该报告及摘要发表了监事会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
会编制和审议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二)坚持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情况
   1、监事会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通过列席会议对公司决
策、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2、检查了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情况以及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对公司
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了检查监督,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
工作状况进行了监督;
   3、监事会成员参加了股东大会,同时对董事会、董事、高管人员
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通过上述工作,监事会加强了对公司财务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

                               -3-
行为的监督力度,提高了监督效果,维护了股东的权益。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度相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1、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经营行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行
为。
   2、检查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比较完善,有效的控制了企业的各
项经营风险。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
   3、检查公司的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全
面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检查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存在内幕交易行为,以及损害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5、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认
真履行职责,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6、对《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经对《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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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2018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谨遵诚信原则,加大监督力度,认真维护公
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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