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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 粮 液: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04-28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

监督职权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2 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成员

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高管会及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

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同时主动创新工作方式,持续推进

公司治理内部机制的建设,发挥公司股东利益的平衡器和公司发展的

稳定器作用,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

益,在维护公司经济秩序、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绩效和促进

廉政建设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2017 年,公司监事会工作被宜宾市

国资委评为“年度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一等奖;撰写的《优化外派

监事管理模式 构建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履职汇报被《上市公司监事

会最佳实践案例》采用出版;报送的《浅析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监事会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课题研究当中提到了困惑受到了上市协会的

重视。现将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 2 次会议,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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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7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议案如下:

    1.《2016 年度报告》

    2.《2016 年度分配方案》

    3.《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关于<2017 年度主业成本费用预算>的议案》

    5.《关于董事会下属部分专业委员会人员调整的议案》

    6.《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对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

的报告》

    8.《关于 2017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方案》
    9.《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0.《2016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1.《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
期的议案》

    12.《关于 “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改造工程”的议案》

    13.《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2017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议案如下:

    1.《2017 年半年度报告》(含摘要)

    2.《2017 年半年利润分配方案》

    3.《关于对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

报告议案》
    4.《关于拟对<会计核算制度>进行修订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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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关于公司拟向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资设立教育基金事

项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股东权益、

公司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

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

经认真审议,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以及公司董事、 高
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变化适时对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不断优

化;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未发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

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
了有效的监督和审查,组织开展“财务预算管理专项调研”和“关联

交易专项调研”活动,着重从如何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和关联交易的必

要性、公允性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公司决策提供有

益的参考。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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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良好,未发现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未发现有会计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等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17 年度

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及公司财务

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最新提出的关联交易三原则: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坚
持市场化定价原则;关联交易的增速要低于股份公司销售收入的增速

原则;控制关联交易额占股份公司销售收入的比例原则。监事会对报

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并在报告期开展了关
联交易专项调研工作。认为:公司所涉及的各项关联交易履行了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交易双方生产

经营的实际需要,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6.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

    7.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并完善了各项
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根据法律法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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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实际情况变化适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

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开展,维护了

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没有异议。

    8.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

求,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

份的情况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情形,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三、2018 年公司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8 年,公司监事会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股东、深交
所对公司的要求,继续探索、持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具体安排如下:

    (一)机制体制保障到位:股东,公司党委、高管层,监事会三

方配合联动,监事会牵头着力打造同党内监督、纪检监督、审计监督、

民主监督“五位一体”的大监督体系,加强公司监督体系的协调融合、

实现公司治理的制衡作用。

    (二)权责界定到位:逐步实现监事会工作清单化、流程化、明

确化管理,明确权与责,实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的职责角色。

    (三)队伍建设到位:不断优化外派监事和监事会办公室人员结
构,严格选聘资格,加强过程考核管理,将外派监事人才库与公司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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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人才库有机结合,提升人员政治地位,打造合理化、专业化、多元

化的人员队伍。建立激励机制促进监事综合素质的提高,实现能力、

职责与待遇的科学匹配。

    (四)信息沟通到位:不断促进建立健全沟通机制,打造信息化

平台,确保监事会获取必要信息的方式渠道化、规范化、系统化,实

现体制机制的保障作用。

    (五)整改落实到位:以风险导向为核心、财务监督为重点,定

期检查与运营层沟通过后的整改意见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实现监督工

作有效的闭环。

    (六)成果运用到位:致力将监督成果与董事、高管的绩效挂钩,

督促其规范履职;致力将监督成果运用到公司的运营层面,实现监事
会“把脉诊病”的作用;致力将综合性、普遍性和全局性的重要结论

上报股东会并加强跟踪协调,实现监事会为股东会选拔任用董事、高

管提供有效的建议。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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