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粮 液: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8-04-28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参
加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履
职,尽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会议及表决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3 次,其中:董事会现场会议
2 次、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审议议案 1 次、以传阅及通讯方式审议议案
10 次。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我们原则上都亲自
出席公司董事会,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则采用通讯方式对议案进
行审议表决或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理行使表决。
应参加董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 名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事会次数 参加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傅南平 13 1 12 0 0 否
周友苏 13 2 11 0 0 否
干胜道 13 1 12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1 次(2016 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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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表决情况
2017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董事会
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我们在对公司董事会 31 项议案认
真审议后,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弃权票”
事项。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年度,我们对相关事项经认真研究审议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序号 发表时间 事 项 意见类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3)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
1 2017年3月28日 同意
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
(6)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
等金融服务业务
(7)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事项
(8)第五届董事会增补董事
关于拟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 财务有限
2 2017年6月13日 同意
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3 2017年8月24日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同意
(2)关于会计估计变更
2
三、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我们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
职责,切实保护了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一)严格贯彻执行《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严格
贯彻执行《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以及审计过程中,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公司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财务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审监部进
行了多次沟通,促进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二)深入了解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员工持股计划工作
公司正在持续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在实施
上述事项过程中,我们与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承销商保持持续沟通,
认真了解、分析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员工持股计划的必要性和
可行性,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在合法合规的前
提下顺利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三)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我们严格督促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文
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进行有效监督,
督促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认真履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职责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全面预算、薪酬与考核五个
专门委员会。我们既是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时也是公司审计、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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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以及战略委员会的成员。
本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相关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定,
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履行专业委员职责,积极开展
相关工作,有效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
(五)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
2017 年度,我们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控管理、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等相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对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在会
前进行认真审核并听取有关介绍,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同时,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专项说明
或独立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
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我们持续学习《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遵循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监管规定,与时俱进,深入学习,不断提高履
职能力。
四、任期内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18年,我们将继续秉承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
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合理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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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发挥积极作
用。
特此述职
独立董事(签名):傅南平
周友苏
干胜道
2018年 3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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