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凯客车: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独立意见2018-09-18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法律法规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安徽安
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的
基础上,现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决策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6,052,458.10 元置换募投项目先
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 赵惠芳 李洪峰
张圣亮 周泽将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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