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凯客车:关于签署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12-07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18-106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近日,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卖人”、“本公司”
或“公司”)与六安市惠民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买受人”或“六
安惠民”)签署了《工业品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2、六安惠民为公司下属联营企业(公司持有其 45%股权,安徽省建设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 15%股权,六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持有其 10%股权,中海建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20%股权,六安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10%股权),同时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刘勇先生担任其董事
长兼法定代表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条规定,
六安惠民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18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以 8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汉东先生、李强先
生、王楠女士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以上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
发展,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及广大
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
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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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六安市惠民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六安市皖西东路城投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刘勇
注册资本:壹亿柒仟柒佰柒拾贰万圆整
经营范围:公共交通客运;汽车零部件销售;汽车租赁,机动车维修经营;
场站租赁;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车辆广告位和电子广告屏出租。(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安市惠民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为新设公司,并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领
取了营业执照。
2、关联关系: 本公司联营企业,同时本公司总会计师刘勇先生担任其董事
长兼法定代表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条规定,
六安惠民为本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六安市惠民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本公司与安徽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六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中海建集团有限公司及政府授权代表六安市交通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旨在合作运营六安市区城乡公交一体
化 PPP 项目,并从政府方取得稳定的收入。
本公司认为其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六安惠民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六安惠民签署了《工业品买卖合同》,公司向六安惠民供应安凯牌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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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 489 辆。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价格系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时间:2018 年 11 月 30 日
2、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45 个工作日内
4、产品合作范围:公司向六安惠民供应安凯牌客车 489 辆
5、约定价格:34,986 万元
6、付款方式:车辆交付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95%,质保金 5%,经双
方确认,无质量纠纷,于一年届满后 3 日内支付。
7、交(提)货地点:由出卖人负责将车辆送达买受人六安市区指定地点。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向六安惠民销售产品,是属于正常的业务经营范围,没有损害上市公
司利益。进行此类关联交易,能够扩大公司销售规模,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
响,公司主业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2018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为零。
八、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本合同因生产周期较紧,可能存在无法按期交货的风险。
2)本合同中,国家补贴和地方财政补贴由本公司负责申报,补贴款最终均
由本公司享有。合同存在补贴无法及时到位的风险。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持续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九、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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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六安市惠民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
《工业品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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