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关于董事关联人窗口期买卖股票的公告2017-03-22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9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关联人窗口期买卖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刘新华
的配偶刘玉环于 2017 年 3 月 16 日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 2000 股,
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关联人不得在窗口期买卖股票的规定。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买卖股票的基本情况
刘玉环女士于 2017 年 3 月 16 日买入了公司股票 2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0009318‰,成交价为 6.06 元/股,成交金额为 12,120
元。公司拟定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披露 2016 年年度报告,公司知悉
后立即联系告知刘新华先生及其配偶刘玉环女士窗口期不得买卖公
司股票的规定。刘玉环女士本次买卖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3.1.5 条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8.15 条的规定。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尽管本次股票买入金额较小,刘新华先生及其配偶刘玉环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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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认识到该笔操作违反了相关规则。刘新华先生及其配偶刘玉环女士
承诺以后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再发生类似事项。
由于本次买入股票金额较小,其没有提前获悉公司 2016 年度报
告具体财务数据信息或其他重要未披露信息,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交
易,交易时点无影响股价波动的未披露敏感信息。公司董事会已就此
事项对其进行警示,并向其重申了董事及董事关联人买卖公司股票的
有关规定。
公司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醒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杜绝此
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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