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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电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继续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2017-09-14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及继续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6,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
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
控制风险,使用以上额度内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
月,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的保荐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前述公告内容详
见 2017 年 6 月 13 日刊载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7-061 号)。
       一、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
情况
        1、2017 年 6 月 14 日,公司募投项目吉林长岭三十号风电场二

                                   1
期工程实施主体长岭中电投第一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 3443 万元购买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易盈宝”3 月期
43 号产品(产品代码:SV0588),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6 月 16 日刊
载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7-066 号)。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赎回上述到期理财产品,赎回本金 3443
万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 4.70%,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 399,010.68 元。
    2、2017 年 6 月 15 日,公司募投项目吉林长岭腰井子风电场二
期工程实施主体长岭中电投第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 7856 万元购买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易盈宝”3 月期
44 号产品(产品代码:SV1310),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6 月 16 日刊
载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7-066 号)。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赎回上述到期理财产品,赎回本金 7856
万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 4.70%,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 900,319.12 元。
    二、新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7 年 9 月 13 日,公司募投项目吉林长岭三十号风电场二
期工程实施主体长岭中电投第一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 4000 万元购买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易盈宝”3 月期
51 号产品(产品代码:SAB925),具体情况如下:
    理财产品名称:中泰证券收益凭证“易盈宝”3 月期 51 号
    理财产品金额:4000 万元
    投资起始日:2017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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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到期日:2017 年 12 月 11 日
    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产品
    预期年化收益率:4.5%(年化)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2、2017 年 9 月 13 日,公司募投项目吉林长岭腰井子风电场二
期工程实施主体长岭中电投第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 7000 万元购买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易盈宝”3 月期
50 号产品(产品代码:SAB830),具体情况如下:
    理财产品名称:中泰证券收益凭证“易盈宝”3 月期 50 号
    理财产品金额:7000 万元
    投资起始日:2017 年 9 月 14 日
    投资到期日:2017 年 12 月 11 日
    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产品
    预期年化收益率:4.5%(年化)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3、理财产品情况
    1)上述理财产品类型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2)本金及收益币种为人民币;
    3)产品风险类型为低,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
    4)本金及收益兑付为产品到期后一次性支付。中国建设银行于
产品到期日后 1 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本金和收益划转至投资者协
议约定账户,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
    5)投资范围:用于投资同业存款等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投
资工具。
    三、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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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宜已经 2017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和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无关联关系。
    五、投资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

投资的实际收益可能会有偏差。

    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购买的

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且期限不

得超过 12 个月。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

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2.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必要时可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

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3.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上述理财产品

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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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保证投资者利益,

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通过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

效率和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七、公告日前十二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的情况
    (一)已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1、2017 年 6 月 16 日,公司募投项目河南省辉县市南旋风风电
场工程实施主体辉县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乾元-养颐四方”保本型
理财产品 2017 年第 3 期(产品编号:JL082017003033D01),投资到
期日:2017 年 7 月 19 日。此理财产品已于产品规定到期日赎回,具
体内容详见公告(2017-082)。
    2、2017 年 6 月 26 日,公司募投项目青海诺木洪大格勒河东风
电场一期工程实施主体青海聚鸿新能源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乾元-养颐四方”保本型理
财产品 2017 年第 6 期(产品编号:JL082017006031D01),投资到期
日:2017 年 7 月 27 日。此理财产品已于产品规定到期日赎回,具体
内容详见公告(2017-088)。

                               5
    3、2017 年 7 月 21 日,公司募投项目河南省辉县市南旋风风电
场工程实施主体辉县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9800
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乾元-养颐四方”保本型理财产
品 2017 年第 9 期(产品编号:JL082017009033D01),投资到期日:
2017 年 8 月 23 日。此理财产品已于产品规定到期日赎回,具体内容
详见公告(2017-099)。
    4、2017 年 7 月 28 日,公司募投项目青海诺木洪大格勒河东风
电场一期工程实施主体青海聚鸿新能源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乾元-养颐四方”保本型理
财产品 2017 年第 10 期(产品编号:JL082017010033D01),投资到
期日:2017 年 8 月 30 日。此理财产品已于产品规定到期日赎回,具
体内容详见公告(2017-100)。
    5、2017 年 6 月 14 日,公司募投项目吉林长岭三十号风电场二
期工程实施主体长岭中电投第一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 3443 万元购买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易盈宝”3 月期
43 号产品(产品代码:SV0588),投资到期日:2017 年 9 月 12 日。
此理财产品已于产品规定到期日赎回,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
    6、2017 年 6 月 15 日,公司募投项目吉林长岭腰井子风电场二
期工程实施主体长岭中电投第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 7856 万元购买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易盈宝”3 月期
44 号产品(产品代码:SV1310),投资到期日:2017 年 9 月 12 日。
此理财产品已于产品规定到期日赎回,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
    (二)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含本次公告)
    1、2017 年 6 月 16 日,公司募投项目河南省辉县市南旋风风电
场工程实施主体辉县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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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乾元-养颐四方”保本型理财产
品 2017 年第 4 期(产品编号:JL082017004090D01),详见公告
(2017-066 号)。
    2、2017 年 6 月 16 日,公司募投项目河南省辉县市南旋风风电
场工程实施主体辉县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吉林分行“金雪球-优悦”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
产品(3M),详见公告(2017-066 号)。
    3、2017 年 6 月 29 日,公司募投项目安徽南谯常山风电场项目
实施主体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乾元-养颐四方”保本型理财产
品 2017 年第 7 期(产品编号:JL082017007090D01),详见公告
(2017-070 号)。
    4、2017 年 8 月 24 日,公司募投项目河南省辉县市南旋风风电
场工程实施主体辉县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7350
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乾元-养颐四方”保本型理财产
品 2017 年第 12 期(产品编号:JL082017012033D01),详见公告
(2017-099 号)。
    5、2017 年 8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青海诺木洪大格勒河东风
电场一期工程实施主体青海聚鸿新能源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7000 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乾元-养颐四方”保本型理
财产品 2017 年第 13 期(产品编号:JL082017013046D01),详见公
告(2017-100 号)。
    6、2017 年 9 月 13 日,公司募投项目吉林长岭三十号风电场二
期工程实施主体长岭中电投第一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 4000 万元购买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易盈宝”3 月期


                               7
51 号产品(产品代码:SAB925),详见本公告。
    7、2017 年 9 月 13 日,公司募投项目吉林长岭腰井子风电场二
期工程实施主体长岭中电投第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 7000 万元购买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易盈宝”3 月期
50 号产品(产品代码:SAB830),详见本公告。
    八、备查文件
    相关理财产品的协议书、说明书及认购资料。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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