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27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2018 年 4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
4、参与表决的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
《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以九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18 年第
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
的《公司 2018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2018-042)和《公司 2018 年度
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8-043)。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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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以九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应
会计政策变更,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及新规定。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适用新准则、新规定是公司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及执行新准则
和新规定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执行新准则和新规定的审
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的公告》(2018-044)。
(三)关于拟撤销郯城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拟撤销郯
城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该公司所属拟投资建设项目山东郯
城 40MWp 光伏发电项目受投资环境影响未能获得建设项目指标,导
致该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所以公司同意撤销该公司。
(四)关于拟撤销信丰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拟撤销信
丰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该公司所属拟投资建设项目江西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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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 20MWp 光伏发电项目受投资环境影响未能获得建设项目指标,导
致该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所以公司同意撤销该公司。
(五)关于投资建设白城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 2 号 100 兆瓦项
目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
白城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 2 号 100 兆瓦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
资子公司——大安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吉林省白城市光伏
发电应用领跑基地(2017 年)2 号项目。该工程总投资 69,621.89 万
元,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工程总投资的 20%,其余建设资金由银行贷款
或其它融资方式解决。公司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逐步向项目公司注入
资本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投资建设白城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
2 号 100 兆瓦项目的公告》(2018-045)
(六)关于投资建设白城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 3 号 100 兆瓦项
目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
白城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 3 号 100 兆瓦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
资子公司——镇赉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吉林省白城市光伏
发电应用领跑基地(2017 年)3 号项目。该工程总投资 69,620.90 万
元,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工程总投资的 20%,其余建设资金由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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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其它融资方式解决。公司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逐步向项目公司注入
资本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投资建设白城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
3 号 100 兆瓦项目的公告》(2018-046)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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