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2-11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 2019 年 12 月 10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的董事 9 人,实参会董事 8 人。董事长刘毅勇先生
因工作变动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4.经半数以上董事推选,由董事才延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
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与会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因工作变动,刘毅勇先生提出辞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不再担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
任何职务。刘毅勇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
与会董事对刘毅勇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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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审议并接受了才延福先生提出的辞去吉林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辞呈,与会董事对才延福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所
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三)关于选举才延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以八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才延福先生为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四)关于选举才延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
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会议以八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才延福先生为第八
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
(五)关于聘任高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以八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聘任高平先生为公司总
经理。
独立董事认为:
高平先生具备《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以
及《公司章程》中有关担任公司总经理的相关条件,同意聘任高平先
生为公司总经理。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高平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向本次
董事会提交审议《关于聘任高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六)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高平先生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会议以八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高平先生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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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公司 2019 年第六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
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高平先生具备《公司法》、《证券法》、《证券
市场禁入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出任公司董事的相关条件,
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
提名高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具备以下条
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资格。
(2)符合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七)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会议以八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
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吉电新能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新能源”)以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公
司另一家全资子公司——潍坊景世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
景世乾”)的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吸收合并完成后,潍坊景世乾
独立法人资格注销,吉电新能源存续经营,对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
管理。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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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2019-082)
(八)关于公司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资产证券化融资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
避,参与表决的 6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应收可再
生能源补贴资产证券化融资的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
团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向上交所、银行间交易市场协会申请发行
ABS、ABN,注册储架各 100 亿元,发行额度合计 100 亿元,发行期
限 3 年。由平安证券设立并管理的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产
支持专项计划,集团公司与其签订基础资产买卖协议。募集资金用于
满足相关提供应收账款资产子公司的资金需求。
公司同意委托集团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融资业务,委托代理的资
产规模为 15.83 亿元,期限 3 年,集团公司不收取委托费用。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将获得电价补贴收益的权利委托集团公
司开展资产证券化,将有利于加快公司资金回收,促进公司的业务发
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开展应收可再生能源补
贴资产证券化融资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委托集
团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公告》(2019-083)。
(九)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八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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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
(星期五)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
1.选举高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资产证券化融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84)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高平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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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高平先生简历
高平,男,1971 年 5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
士学位,会计师。
高平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和高管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上市
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
资格。其工作简历如下:
历任五凌电力公司财务部会计、改制上市工作小组成员、财务部
成本税费办副主任、会计核算办副主任、资金管理办副主任、预算管
理委员会秘书兼公司综合统计员、总经理工作部机关财务办主管;五
凌电力公司贵州清水江水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五凌电
力公司贵州清水江水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五凌电力公
司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
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预算管理主管、会计核算与税务管理处副处
长、会计核算与税务管理处处长;中电投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副总会计师兼财务与产权管理部主任、中电投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
公司(中电投云南分公司)党组成员、财务总监,伊江上游水电有限
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国家电投集团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党组成
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分析评价部副总经
理;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与财务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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