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7-16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19-056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7月15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14日下午3:00至2019年7月15日下
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6 层
881 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林坚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胡冬明先生担任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8人,代表股份729,300,8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71.15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7人,代表股份728,662,762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71.08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638,10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0.062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638,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638,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23%。
3、公司董事胡冬明、程超、张涛、吴明日及监事姜建国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出席了会议。
4、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孙亦涛、黄友川律师对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
下:
议案 1:《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8,816,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5%;
反对48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5%;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401%;反对48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59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李延喜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当选之
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8,816,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5%;
反对48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5%;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401%;反对48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59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孙亦涛、黄友川
结论性意见: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