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3219 号)核准,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2018 年 9 月更名为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582,7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1,582,700 元,变更 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96,381,983.00 元。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本公司 对前次募集资金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截至 2017 年 1 月 25 日止,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99,999,530.00 元,扣 除未付的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8,300,000.00 元后,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将款项人民币 291,699,530.00 元转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已经收到 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已预付和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211,582.70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289,487,947.30 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 16-00002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时间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实 施细则》。本公司、河南投资集团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控股发展公司”,本公司全资子 公司)、郑州航空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港区水务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主体,控股发展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紫荆支行(以下简称“民 生银行郑州紫荆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公司、控股发展公司、港区水务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与民生银行郑州紫荆支行、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交易所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公司及各方已按协议相关条款履行各方责任和义务。 1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19 年 6 月 30 日余额 备注 1 本公司 699212207 291,699,530.00 已销户,无余额 注2 民生银行郑 2 控股发展公司 699147243 已销户,无余额 注3 州紫荆支行 3 港区水务公司 699147632 已销户,无余额 注4 合 计 291,699,530.00 —— 注 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已预付和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211,582.70 元; 注 2: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销户,销户前账户余额 116,148.11 元系募集资金存 款利息,已转入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以补充流动资金; 注 3:控股发展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销户,销户前账户余额 251,759.66 元系募集 资金存款利息,已转入控股发展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以补充流动资金; 注 4:港区水务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注销,注销前该账户无余额。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15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15 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决议、2016 年 2 月 19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2016 年 8 月 31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九次会议决议,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航空港实 验区第二水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90,365,253.78 元(含使用的 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具体参见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于2017年4月以募集资金置换 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14,415.88万元。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闲置。 六、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资金结余情况 2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无资金结余。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详见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 情况对照表》。 八、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 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九、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 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9 日 3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999.95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9,036.5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9,036.52 2016 年: 3, 239.22 2017 年:19,221.9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2018 年: 3, 639.06 2019 年 1-6 月: 2,936.28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用状态日期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的差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航空港实验区 航空港实验区第 1 第二水厂一期 二水厂一期工程 30,000.00 28,948.79 29,036.52 30,000.00 28,948.79 29,036.52 87.73 2017年8月31日 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 合 计 30,000.00 28,948.79 29,036.52 30,000.00 28,948.79 29,036.52 87.73 —— 注 1: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30,000.00 万元为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为募集资金净额(已扣除发行费用)。 注 2:实际投资金额比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高,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所致。 4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投资项目 截止日 是否达到预 承诺效益 累计产能利用率 累计实现效益 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航空港实验区第二水厂一期 财务内部收益率 1 不适用(注) 854. 56 1,175.01 2,090.21 5,485.88 是 工程建设项目 (税后)6.12% 注 1:航空港实验区第二水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属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供水系统工程之一,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已完工。根据该项目规划,其产 能与港区供水系统其他工程投产情况相关,鉴于港区供水系统其他工程尚未完全建成投产,因此航空港实验区第二水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产能利用率不适用。 注 2:募投项目 2018 年度实际效益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为募投项目扣非后净利润。在与 2016 年度、2017 年度相同的净利润口径下,2018 年度的实际效益为 2,190.55 万元,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为 5,700.34 万元。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