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9—039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5月7日(星期二)14:3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9年5月6日(星期一)15:00—2019年5月7日 15:00 交 易 系 统 投 票 具 体 时 间 为 : 2019 年 5 月 7 日 ( 星 期 二 ) 9:30—11:30 ,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 1785 号双城国际四号楼 17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潘丽春女士因公务不能亲自主持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已书面授权委托副董事长陈均先生代为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人数26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 代表股份192,411,695股 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34.98% 人数17人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代表股份185,965,205股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33.81% 人数9人 出席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代表股份6,446,49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1.17%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 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8 1、表决情况: 同意 192,391,995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98%;反对 19,700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02%;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4,605,662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36%;反对 19,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64%;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 192,391,995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98%;反对 19,700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02%;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4,605,662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36%;反对 19,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64%;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92,391,995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98%;反对 19,700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02%;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4,605,662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36%;反对 19,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64%;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92,391,995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98%;反对 19,700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02%;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4,605,662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36%;反对 19,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64%;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苏州科环 2018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 份的议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唐新亮、文建红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唐新亮持有公司 15,566,969 股回避本次表决; 文建红持有公司 2,995,229 股回避本次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 173,829,797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87%;反对 19,700 股, 2/8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13%;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610,43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25%;反对 19,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75%;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92,301,835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29%;反对 19,700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02%;弃权 90,16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6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4,515,502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528%;反对 19,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64%;弃权 90,16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1208%。 2、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表决情况: 同意 192,391,995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98%;反对 19,700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02%;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4,605,662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36%;反对 19,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64%;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92,301,835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29%;反对 19,700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02%;弃权 90,16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6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4,515,502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528%;反对 19,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64%;弃权 90,16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1208%。 2、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 关于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成尚科技 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及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潘丽 春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7,317,110 股回避本次表决; 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5,285,600 股回避本次表决; 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1,900,000 股回避本次表决; 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7,560,000 股回避本次表决; 潘丽春董事长兼任公司第一大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持有 3/8 公司 1,000,000 股,回避本次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 77,271,465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3818%;反对 19,700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48%;弃权 2,057,82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593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53,087,842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340%;反对 19,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57%;弃权 2,057,820 股,占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303%。 2、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和控股子公司互 保额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90,334,175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9203%;反对 19,700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02%;弃权 2,057,82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6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2,547,842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2161%;反对 19,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64%;弃权 2,057,820 股,占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7575%。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为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成尚科技 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及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潘丽 春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7,317,110 股回避本次表决; 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5,285,600 股回避本次表决; 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1,900,000 股回避本次表决; 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7,560,000 股回避本次表决; 潘丽春董事长兼任公司第一大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持有 公司 1,000,000 股,回避本次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 77,271,465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3818%;反对 19,700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48%;弃权 2,057,82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593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53,087,842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340%;反对 19,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57%;弃权 2,057,820 股,占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303%。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与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互保 的议案》 4/8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成尚科技 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及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潘丽 春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7,317,110 股回避本次表决; 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5,285,600 股回避本次表决; 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1,900,000 股回避本次表决; 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7,560,000 股回避本次表决; 潘丽春董事长兼任公司第一大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持有 公司 1,000,000 股,回避本次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 77,271,465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3818%;反对 19,700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48%;弃权 2,057,82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593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53,087,842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340%;反对 19,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57%;弃权 2,057,820 股,占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303%。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与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互 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成尚科技 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及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潘丽 春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7,317,110 股回避本次表决; 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5,285,600 股回避本次表决; 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1,900,000 股回避本次表决; 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7,560,000 股回避本次表决; 潘丽春董事长兼任公司第一大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持有 公司 1,000,000 股,回避本次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 77,271,465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3818%;反对 19,700 股,占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48%;弃权 2,057,82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593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53,087,842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340%;反对 19,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57%;弃权 2,057,820 股,占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303%。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楼洪海、许海亮、潘丽春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5/8 楼洪海持有公司 8,616,654 股回避本次表决; 许海亮持有公司 3,013,127 股回避本次表决; 潘丽春持有公司 1,000,000 股回避本次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 179,762,21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90%;反对 19,700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1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592,53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25%;反对 19,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75%;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楼洪海、许海亮、潘丽春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楼洪海持有公司 8,616,654 股回避本次表决; 许海亮持有公司 3,013,127 股回避本次表决; 潘丽春持有公司 1,000,000 股回避本次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 179,762,21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90%;反对 19,700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1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592,53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25%;反对 19,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75%;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楼洪海、许海亮、潘丽春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楼洪海持有公司 8,616,654 股回避本次表决; 许海亮持有公司 3,013,127 股回避本次表决; 潘丽春持有公司 1,000,000 股回避本次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 177,704,39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8444%;反对 2,077,520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556%;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69,534,71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0989%;反对 2,077,52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9011%;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调整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90,424,335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9671%;反对 19,700 股, 6/8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02%;弃权 1,967,66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22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2,638,002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3369%;反对 19,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64%;弃权 1,967,660 股,占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6367%。 2、表决结果: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90,424,335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9671%;反对 19,700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02%;弃权 1,967,66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22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2,638,002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3369%;反对 19,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64%;弃权 1,967,660 股,占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6367%。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 190,424,335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9671%;反对 19,700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02%;弃权 1,967,66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22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2,638,002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3369%;反对 19,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64%;弃权 1,967,660 股,占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6367%。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并注销 苏州科环 2018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唐新亮、文建红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唐新亮持有公司 15,566,969 股回避本次表决; 文建红持有公司 2,995,229 股回避本次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 173,829,797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87%;反对 19,700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13%;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1,610,43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25%;反对 19,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75%;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7/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伟民 高佳力 3、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对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