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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生化: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7-18  

						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公告编号:2018-075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18 年 7 月 17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17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交所互
联网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16 日 15:00 至 2018 年 7 月 1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蚌埠市中粮大道 1 号中粮生化综合楼五号会
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佟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1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2 人,代表
股份数 202,584,47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1.0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报到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 7 人,代表股份
数 154,324,20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16.0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5 人,代表股份 48,260,274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5.00%。

     4、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31 人,代表股份
50,584,4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5%。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
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耀香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
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50,191,2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


                                    2
反对 34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弃权 4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0%。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191,2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2%;反对 34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弃权 4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3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耀香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
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交易标的和交易对方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50,093,9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
反对 36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弃权 12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5%。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093,9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反对 36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弃权 12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1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

     2、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49,963,5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


                                     3
反对 564,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弃权 5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1%。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963,5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7%;反对 56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2%;弃权 5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4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

     3、支付方式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50,078,8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
反对 38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弃权 12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4%。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078,8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0%;反对 38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弃权 12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5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

     4、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50,074,5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
反对 38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弃权 12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4%。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4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074,5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0%;反对 38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弃权 12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5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

     5、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50,078,8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
反对 38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弃权 12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4%。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078,8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0%;反对 38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弃权 12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5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

     6、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49,864,87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
反对 538,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弃权 181,0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6%。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864,8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8%;反对 53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弃权 181,002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5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

                                     5
     7、价格调整方案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48,54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7%;
反对 1,960,4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5%。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8,54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7%;反对 1,960,4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8%;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

     8、发行数量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50,082,5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
反对 36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弃权 13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7%。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082,5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1%;反对 36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弃权 13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5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

     9、上市地点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50,154,2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


                                     6
反对 36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弃权 6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3%。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154,2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反对 36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弃权 6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5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

     10、锁定期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50,154,2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
反对 36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弃权 6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3%。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154,2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反对 36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弃权 6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5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

     11、滚存利润的安排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50,094,6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
反对 36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弃权 12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5%。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7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094,6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反对 36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弃权 12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

     12、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交易标的损益的归属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50,072,3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
反对 34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弃权 16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2%。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072,3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9%;反对 34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弃权 16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

     13、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决议的有效期限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50,094,6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
反对 36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弃权 12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5%。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094,6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反对 36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弃权 12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

                                     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耀香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
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50,102,4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
反对 35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弃权 12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5%。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102,4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5%;反对 35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0%;弃权 12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1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耀香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
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50,059,1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
反对 397,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弃权 12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5%。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059,1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6%;反对 39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弃权 12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9
默认弃权 11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的议案》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耀香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
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50,090,9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
反对 35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弃权 13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7%。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090,9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2%;反对 35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弃权 13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1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耀香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
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50,085,5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
反对 37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弃权 12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5%。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10
     同意 50,085,5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1%;反对 37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弃权 12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1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耀香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
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50,080,5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
反对 37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弃权 12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6%。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080,5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0%;反对 37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弃权 12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1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耀香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
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50,080,5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
反对 37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弃权 12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6%。


                                    11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080,5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0%;反对 37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弃权 12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1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
议案》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耀香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
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50,064,0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
反对 37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弃权 14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9%。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064,0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7%;反对 37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弃权 14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1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
充协议〉的议案》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耀香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
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50,061,0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
反对 381,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弃权 141,600

                                    1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8%。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061,0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7%;反对 38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弃权 14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1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本次重组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
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耀香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
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50,104,7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
反对 35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弃权 1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5%。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104,7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5%;反对 35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0%;弃权 1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1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耀香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
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13
     赞成 50,102,4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
反对 35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弃权 1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4%。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102,4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5%;反对 35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弃权 1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1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
施的议案》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耀香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
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50,066,2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
反对 37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弃权 14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8%。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066,2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8%;反对 37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弃权 14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1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生化投资免于以要约收购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耀香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


                                    14
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50,149,3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
反对 37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弃权 6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2%。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149,3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4%;反对 37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弃权 6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5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耀香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
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50,149,3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
反对 37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弃权 6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2%。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149,3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4%;反对 37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弃权 6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5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5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耀香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
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50,073,2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
反对 37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弃权 13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7%。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073,2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9%;反对 37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弃权 13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0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粮生化继续为中粮生化(泰国)有限公司和
中粮安徽生化(香港)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156,505,3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25%;
反对 39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弃权
45,68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5%。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56,505,3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25%;反对 39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弃权 45,681,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0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5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由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尹现波、张小曼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


                                    16
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
人资格,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7 月 17 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