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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生化: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1-12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9-003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召开公司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七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现行会计政策进
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任何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3月起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
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
14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
    根据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要求及公司管理资产的业务模式,公司对持有的权
益类投资(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33%股权、蚌埠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1.91%股权)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列报,以前期间列报科目及金额无需调整。
该投资后续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续处置的利得(或损失)计入
留存收益。
    同时准则要求,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的计提不以
减值的实际发生为前提,而是考虑前瞻性信息,以未来可能的损失的期望来计算
当前应确认的减值准备。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
件规定,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对 2018 年度及以前年
度财务数据无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文件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
对公司本年度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文件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
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文件的相
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
对公司本年度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七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