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四川 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通过对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拟 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 条件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故我们同 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程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余应敏、张一弛、胡必亮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