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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双马: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5-10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18-58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2日
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等情况

1、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763,440,3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3,602,058.275元,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 自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63,440,333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575000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1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7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
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
年5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06     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
  2       08*****515     天津赛克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       08*****251     LAFARGE CHINA OFFSHORE HOLDING COMPANY (LCOHC) LTD.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3日至登记日:2018年5月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萃华路89号成都国际科技节能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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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座5楼
   咨询联系人:景晶
   咨询电话:028-61595245
   传真电话:028-65195291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其他


    特此公告。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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