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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乡化纤:第九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7-07-11  

						股票简称:新乡化纤              股票代码:000949      公告编号:2017-025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下午 4:00
在公司二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实有董事 9 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
事人数 9 人。
     (三)会议由公司邵长金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四)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题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邵长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宋德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
事长,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后,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各专门委员会成
员进行了选举,结果如下:

     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

     提名委员会       卢克贞             卢克贞       楚金桥          宋德顺

     薪酬与考核       楚金桥             楚金桥       杜海波          岳胜利

       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邵长金             邵长金       楚金桥          李云生

     审计委员会       杜海波             杜海波       卢克贞          王文新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宋德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宋德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云生先生、韩书发先生、朱学新先生、季玉栋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曹俊友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及聘任周学莉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及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云生先生、韩书发先生、朱学新先生、季玉
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曹俊友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周学莉女士为公司财务
负责人,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肖树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肖树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任职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肖树彬先生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0373-3978861,移动电话 13503800806,邮箱
xiaoqj2333@163.com)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付玉霞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工作需要,同意聘任付玉霞女士为
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股权事务和信息披露工作。简历详见附件。
    (付玉霞女士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0373-3978966,移动电话 13663039020,邮箱
fuyuxia70@126.com)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冯丽萍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冯丽萍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职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0 日




附件:
    宋德顺先生,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副总经理、新乡白鹭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鹭集团”)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白鹭
集团副董事长。持有本公司股份90,000股。与除白鹭集团外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
职资格。
    李云生先生,1962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
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18,814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韩书发先生,1960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总工程师,现任本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42,824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朱学新先生,1966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
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55,65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曹俊友先生,1961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公
司总工程师。持有本公司股份79,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季玉栋先生,1969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公司氨纶分厂厂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持有本公司股份26,1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
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肖树彬先生,1963年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本公司董事、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部长、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长,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长、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长。持有本公司股份51,425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学莉女士, 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公司
财务负责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冯丽萍女士, 1972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河南省第三批会计领军(后备)人才,曾任审计部部长助理,现任公司审计部副部长。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
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付玉霞女士, 1970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财务部部长助理,现任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财务部部长助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