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6-06-07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 2016-026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2016年6月3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配方案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配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486,058,2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5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25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
派 12.50 元, 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
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
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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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5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25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及除权除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0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06月1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2016年06月15日下午深交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
年06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
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67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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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8*****868 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3、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16 年 6 月 6 日至登
记日: 2016 年 6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
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权益分派不涉及公司股本结构变动。
六、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办
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866号
联系人:陈波 谢丽红
联系电话:0571--89903300
传真电话:0571--89903300
电子邮箱:hz000963@126.com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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