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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东医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6-08-19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6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有关规定,作为华东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

体股东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

金占用资金情况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实,并基于

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资金情况

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日常关联交易

产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授权程序。公司 2016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获得股东

大会表决通过,该部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公允,没有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 2016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关联交

易实际履行情况以及相关资金往来情况;我们未发现公司存在没有披

露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事项。

    3、报告期内,公司除了为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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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提供担保外,无其他任何对外担保事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合计提供担保余额为 25,290.13 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

3.80%。除此之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章程》

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关的批准程序。公司除上述担

保情况外,无任何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

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形。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张   炜            钟晓明             谢会生




                                           2016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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