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关于投资建设江东项目二期的公告2017-03-09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17-011
公司债代码:112247 公司债简称:15华东债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江东项目二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项目概述
华东医药江东一期投资项目以全资子公司华东医药(杭州)百令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令公司”)为投资主体,主要用于
发酵冬虫夏草菌粉的扩产,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约为 8 亿元,已于 2016
年 6 月份全面建成、通过 GMP 认证并按期投产,可满足未来几年公
司百令系列产品的市场需求。在一期项目顺利投产的基础上,根据公
司战略发展的需求,公司已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前进工业园区(以
下简称“开发区”)达成进一步用地协议,拟在紧邻江东项目一期的
东面,征地 223 亩土地用于建设江东项目二期,计划总投资额为 22.5
亿元。
上述投资事项已经公司 2017 年 3 月 7 日召开的八届六次董事会
审议,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共 9 名,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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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江东项目二期投资金额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及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投资主体
本项目仍将由全资子公司——百令公司,即江东项目一期的投资
主体来负责实施,本公司已于 2016 年完成了对百令公司的增资,百
令公司现注册资本 10 亿元。
2、项目主要内容
江东项目二期拟将建设阿卡波糖原料药及制剂、多肽类糖尿病药
物、超级抗生素、中药提取和制剂产品、出口制剂产品等生产基地及
中试研发平台等及配套的仓储系统、动力公用系统、环保系统、质检
研发中心、办公行政中心,预算总投资额为22.5亿元。项目建成后,
可实现固体口服制剂产能40亿片(粒)/年、阿卡波糖原料药产能100T
以上/年、中药提取产能110T/年、中药制剂产能6500万袋/年和670
万支/年,以及其他多个高价值原料药满足企业内部供货和国际市场
开拓所需的产能,包括部分预留场地的原料药和制剂产能。
项目投产后完整的运营年度,预计可实现年平均销售额约40亿
元,预计可实现年平均利润总额约4.45亿元。
3、项目投资周期
江东项目二期经过前期各项准备工作,计划于 2017 年下半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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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开工建设,预计将于 2021 年投产。
4、项目资金筹措
项目二期投资所需资金由百令公司自筹,一是利用企业自有资
金,二是根据项目进度并结合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融资。
三、江东项目二期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及核心下属子公司中美华东生产厂区位于杭州城北祥
符桥,产能已基本处于饱和状态,部分产品已无法满足销售需求。并
且未来五年公司将主要在抗肿瘤、心血管、超级抗生素、基因工程多
肽类和中药产品等领域报批生产较多新产品,因此在祥符桥厂区生产
布局已经处于饱和的状态下,需要寻找新的场地来布局未来报批成功
的新产品的生产。与此同时,由于杭州主城区的发展,厂区已处于商
住区包围之中,大大增加了环保压力,造成公司新增的诸多原料药新
产品,无法在现有祥符桥厂区布局生产,也急需在祥符桥厂区之外寻
找新的生产场地。
2、根据公司到 2025 年的整体发展目标,结合未来的产品结构调
整、新产品生产布局以及祥符桥厂区面临搬迁的情况,公司已经在被
列入浙江省生物医药产业示范基地的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前进工业
园区投资建设了江东项目一期。江东项目二期继续在该园区布局,并
紧邻江东项目一期地块,有利于整体生产管理,也非常适合公司中长
期发展需要。
3、通过在开发区投资建设江东二期项目,项目完全达产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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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正常经营期,为顺利实现公司到 2025 年实现两个百亿目标以及接
轨国际的战略目标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保证公司整体规划经营目标
的顺利实现。
4、本项目预算投资额为 22.5 亿元,建设期为 5 年,项目建设期
间平均每年超过 4 亿元的资金需求,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将带来一定的
压力;此外,项目建成后,新增的固定资产投资将对后续经营年度形
成较大金额的折旧和摊销,总体上将使产品的生产成本有所提高。但
从长远来看,随着本项目的建成投产,项目规划布局产品投入市场,
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将进一步增强。
5、考虑到江东项目二期投资大,实施周期长,项目建设过程中
公司将根据新产品研发报批进度和市场变化情况,通过场地预留和厂
房预留等方式进行分步投资,必要时对投资方案进行适当的调整,尽
可能控制项目投资风险。
四、决策程序及后续主要事项
鉴于本项目涉及投资额较大,公司前期已就该项目与董事会成员
进行了沟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江东项目二期投资涉及金额
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目前已与开发区基本达成约 223 亩土地的用地协议,本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抓紧项目的各项设计、政府审批及
施工准备工作,尽快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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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关于投资建设江东项目二期的决议;
2、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投资建设江东项目二期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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