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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东医药: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5-17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17-024
公司债代码:112247       公司债简称:15 华东债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17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86,058,208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3.5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声明: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

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1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

    1、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86,058,2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

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2.15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3.5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

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

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7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35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86,058,208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86,058,208 股增至 972,116,416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17 年 5 月 23 日


                              2
      2、除权除息日:2017 年 5 月 24 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17 年 5 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5 月 23 日下午 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增的股份将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

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

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

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05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3.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967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08*****868           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注: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 年 5 月 8 日至登


                                3
      记日:2017 年 5 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

      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7 年 5 月

      24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51,998,217   10.70%   51,998,217 103,996,434 10.70%

 3、其他内资持股    51,998,217   10.70%   51,998,217 103,996,434 10.7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51,998,217    10.70%   51,998,217 103,996,434 10.70%

 境内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34,059,991 89.30% 434,059,991 868,119,982 89.30%

 1、人民币普通股   434,059,991 89.30% 434,059,991 868,119,982 89.30%

  三、股份总数     486,058,208    100%    486,058,208 972,116,416      100%




          八、本次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

      本总数 972,116,416 股摊薄计算,公司 2016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1.49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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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咨询部门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办

    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 866 号

    联系人:陈波 谢丽红

    联系电话:0571--89903300

    传真电话:0571--89903300

    电子邮箱:hz000963@126.com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

间安排的文件;

    2. 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3.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0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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