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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峰环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17-08-11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17-074 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宇星
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宇星科技”)因合同纠纷作为原告于
2017 年 1 月 9 日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诉讼
请求判令被告深圳市权策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权策管理”)、被告深圳
市安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雅管理”)支付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
购回对价以及支付违约金、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2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判决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7 年 7 月 25 日作出的两份
《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分别如下:

    (一)(2017)浙 06 民初 14 号《民事判决书》

    “被告权策管理应支付给原告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及其
他应收款的购回款 225,211,316 元并支付违约金 45,042,263 元,以上合计
270,253,579 元,此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如果被告权策管理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
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 1,393,068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1,398,068 元,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17-074 号

由被告权策管理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
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2017)浙 06 民初 15 号《民事判决书》

    “被告安雅管理应支付给原告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及其
他应收款的购回款 110,606,741 元并支付违约金 22,121,348 元,以上合计
132,728,089 元,此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如果被告安雅管理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
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 705,440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710,440 元,由被
告安雅管理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
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
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诉讼情况见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及相关定期报告。

   四、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宇星科技仍未收到权策管理、安雅管理相关购回款及违
约金。若上述判决书执行到位、公司收回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购回款,会减
少收回当期的坏账准备计提,违约金所得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对本公司当期利
润有一定的正面影响。上述两份《民事判决书》为一审判决,尚无法确定权策管
理、安雅管理是否上诉。公司将积极跟进该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履行
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17-074 号

1、(2017)浙 06 民初 14 号《民事判决书》;

2、(2017)浙 06 民初 15 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