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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峰环境: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9-13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关联交易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拟审议的《关
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进行了充分审查,发表
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本次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符合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符合
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董事会拟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关于延长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时,关联董事于叶舟先生须回避表决;
同时,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何
剑锋先生亦须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公司本次董事会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
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石水平         李映照     于海涌



                                                  2017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