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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峰环境: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3-13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在查阅
有关规定后,就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二期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调整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
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
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关于公司向二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1、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
《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董事会确定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3 月 12 日,该授
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
关规定。

    3、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
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不存在不得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18 年 3 月 12
日,并同意 118 名激励对象获授 2,715 万份股票期权。


    独立董事:石水平   李映照     于海涌

                                                       2018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