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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峰环境: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18-12-12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核查意见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作为公司监事,经过了解与核查,对本次会议审议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公司计划将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风险投资行
为,同时公司已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不进行风
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监事签字:


焦万江          林美玲        梁日松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