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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峰环境: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7-06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19-052 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
方案为向除公司回购股份账户以外的其他全体股东的分配方案,根据 2018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决定,以现金分红金额 316,306,214.60 元
不变为原则,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 1,137,500 股,调整为以 3,161,924,646 股(公
司总股本 3,163,062,146 股减去已回购股份 1,137,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0359 元(含税,精确到小数后六位)。具体计算公式
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16,306,214.60 元÷3,161,924,646×10=1.000359
元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经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公司以
3,163,062,1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1.00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1,13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6%,该部分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以现金分红总额 316,306,214.60 元不变的原则,现调
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3,161,924,6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1.000359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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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股转增 0 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
致的。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
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137,500 股后 3,161,924,6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359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
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
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323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
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7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3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7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7
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7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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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190001144640       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190000067566       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           190001244960       宁波盈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190001244967       宁波中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190001244959       宁波联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7 月 5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7 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计算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每 10
股分红金额/10 股=3,161,924,646 股×1.000359 元/10 股=316,305,977.69 元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与股东大会审议派发现金股利总额存在差异系因剔除公司
回购股份后,计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时采取保留 6 位小数的处理方式);按
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316,305,977.69 元/3,163,062,146 股=0.10(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及按总股本折
算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为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在保证以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前提下,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
=前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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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依据公司一期、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的相
关规定,股票期权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或股
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由 8.22 元/
股调整为 8.12 元/股;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由 9.36 元/股调整为
9.26 元/股。

    上述价格调整事宜,公司将会另行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怡欣路 7-8 号盈峰中心 23 层

    咨询联系人:刘开明、王妃

    咨询电话:0757-26335291

    传真电话:0757-26330783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确认文件;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