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泰资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17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9-015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和差错更正》等规定的要求,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涉及的具体情况
如下:
一、实行新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
修订。
(二)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
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 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
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套期保值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
处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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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
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
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上述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
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
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款”; “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 “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
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
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
“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2、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
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
息收入”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比
较数据相应调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
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 据及应收账款”,本期金额47,163,542.01元,上
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 期金额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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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账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
应收款”列示;“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 据及应付账款”,本期金额124,168,287.55元,
“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 上期金额64,810,289.26元;
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 调增“其他应收款”本期金额0元,上期金额
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 288,212.05元;
较数据相应调整。 调增“其他应付款”本期金额474,776.05元,上期
金额0元;
调增“固定资产”本期金额0元,上期金额0元;
调增“在建工程”本期金额3,004,442.07元,上期
金额2,781,133.78元;
调增“长期应付款”本期金额0元,上期金额0元。
(2)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 调减“管理费用”本期金额0元,上期金额0元,
“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 重分类至“研发费用”。
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
“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比较数
据相应调整。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本期金额
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 0元,上期金额0元。
整。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
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
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
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
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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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六、董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和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
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影响
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
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
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
策进行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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