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越秀金控: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1-21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17-116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通知及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分别于2017年10月25日、2017年11月10日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广州越秀金融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和《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7年11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的议案》,由于
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定于2017年11月17日召开会议审核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将2017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17年11月20日召开。

    2017年11月14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延期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时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17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股

票交易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9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11 月 2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

融中心 63 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恕慧。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15 名,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965,303,0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8.3747%。其中:

    1.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6 名,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 1,796,629,5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899%。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68,673,4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48%。

    (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12名,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为169,049,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017%。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

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1,965,303,058 股。

       同意 1,965,205,95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

       反对 97,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4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68,952,86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426%;

    反对 97,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王恕慧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1,965,303,058 股。

       同意 1,923,040,8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49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6,787,7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5.0002%。

    表决结果:通过

    2.02 选举谭思马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1,965,303,058 股。

    同意 1,923,033,88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49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6,780,7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4.9960%。

    表决结果:通过

    2.03 选举李锋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1,965,303,058 股。

    同意 1,923,033,88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49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6,780,7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4.9960%。

    表决结果:通过

    2.04 选举刘艳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1,965,303,058 股。

    同意 1,923,030,88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49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6,777,7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4.9943%。

    表决结果:通过

    2.05 选举姚朴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1,965,303,058 股。

    同意 1,923,080,87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6,827,7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5.0238%。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杨春林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1,965,303,058 股。

    同意 1,923,034,0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49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6,780,9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4.9962%。

    表决结果:通过

    3.02 选举刘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1,965,303,058 股。

    同意 1,923,064,07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0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6,810,9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5.0139%。

    表决结果:通过

    3.03 选举沈洪涛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1,965,303,058 股。

    同意 1,923,034,08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49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6,780,9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4.9962%。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关于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01 选举李红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1,965,303,058 股。

    同意 1,880,899,25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84,646,1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0.0717%。

    表决结果:通过

    4.02 选举姚晓生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1,965,303,058 股。

    同意 1,880,919,24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06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84,666,1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0.0835%。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李娜、余洪彬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