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17-116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通知及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分别于2017年10月25日、2017年11月10日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广州越秀金融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和《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7年11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的议案》,由于 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定于2017年11月17日召开会议审核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将2017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17年11月20日召开。 2017年11月14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延期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时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17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股 票交易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9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11 月 2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 融中心 63 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恕慧。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15 名,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965,303,0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8.3747%。其中: 1.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6 名,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 1,796,629,5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899%。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68,673,4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48%。 (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12名,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为169,049,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017%。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 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1,965,303,058 股。 同意 1,965,205,95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 反对 97,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4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68,952,86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426%; 反对 97,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王恕慧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1,965,303,058 股。 同意 1,923,040,8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49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6,787,7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5.0002%。 表决结果:通过 2.02 选举谭思马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1,965,303,058 股。 同意 1,923,033,88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49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6,780,7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4.9960%。 表决结果:通过 2.03 选举李锋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1,965,303,058 股。 同意 1,923,033,88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49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6,780,7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4.9960%。 表决结果:通过 2.04 选举刘艳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1,965,303,058 股。 同意 1,923,030,88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49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6,777,7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4.9943%。 表决结果:通过 2.05 选举姚朴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1,965,303,058 股。 同意 1,923,080,87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6,827,7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5.0238%。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杨春林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1,965,303,058 股。 同意 1,923,034,0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49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6,780,9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4.9962%。 表决结果:通过 3.02 选举刘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1,965,303,058 股。 同意 1,923,064,07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0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6,810,9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5.0139%。 表决结果:通过 3.03 选举沈洪涛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1,965,303,058 股。 同意 1,923,034,08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49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6,780,9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4.9962%。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关于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01 选举李红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1,965,303,058 股。 同意 1,880,899,25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84,646,1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0.0717%。 表决结果:通过 4.02 选举姚晓生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1,965,303,058 股。 同意 1,880,919,24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06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84,666,1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0.0835%。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李娜、余洪彬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