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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越秀金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2-13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审慎、客观的立场,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公司全资子

公司认购信托计划的相关文件,现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认购信托

计划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秀金控”)

本次购买信托产品系为加强业务协同、提高自有资金投资收益,

信托产品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符合公允性原则,本次购买信托

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本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全资子公司认购信托计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公平、合

理,不会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

司认购信托计划的总体安排。(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   涛              沈洪涛              杨春林




                                  2018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