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金控: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2018-09-19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18-095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487 号),
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321,787,238 股 股 份 、 向 广 州 城 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38,009,042 股 股 份 、 向 广 州 富 力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37,175,527 股 股 份 、 向 北 京 中 邮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行
19,288,624 股股份、向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发
行 15,882,065 股股份、向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11,612,976 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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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2,800 万元。
三、核准你公司持有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权的
股东资格。
四、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
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
续。
七、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八、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
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
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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