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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越秀金控: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情况的核查意见2019-01-1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情况的核查意见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金控”)及其全资子
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有限”)拟向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售已处置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99.03%
股权、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4.01%股权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其中越秀金控出售其持有的广州证券32.765%股权,金控有限出售其持有的广州
证券67.235%股权,中信证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支付前述交易对价(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
“长城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
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关于强化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中独立财务顾问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
业风险防控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
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在担任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中,长城证券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
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经核查,在本次交易中,越秀金控依法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除上述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越秀金
控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
业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温   波                     王   刚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