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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大 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2018-03-30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8-014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 2014 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激励对象陈再辉、
郑艺祥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将回购上述 2 人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谢祺龙第三期解锁个人考核结果为需改进,个人层面的解锁比例为
50%,激励对象张俊一第三期解锁个人考核结果为合格,个人层面的解锁比例为 80%,公
司将回购第三期未解锁部分。综上,公司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上述 4 人合计 4.59
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拟将注册资本由1,010,809,917元减少至1,010,764,01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
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
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联系电话:0591-83979997                   联系人:徐芳宁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新大陆科技园


    特此公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