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平高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4-13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且
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
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形成依赖。在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王炯先生、毛
长青先生、张坚先生和陶扬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向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28,000万元。
独立董事:任天飞
庞守林
吴新民
唐 红
陈 超
二○一八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