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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平高科: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陈超)2019-04-29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2018 年度,本人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

平高科)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

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就本人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审议议案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召开了 16 次董事会及 6 次股东大会,董事会本人出席 15 次

(另因公务出差,授权其他独立董事代为表决 1 次)、股东大会出席 4 次。作为

独立董事,除履行董事的一般职责外,本人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日常经营

运作及时跟踪、深入了解、认真监督,对公司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报告期内,特别关

注了公司生产运营情况及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建设等事项。

    2018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34 项,本

着勤勉尽责和诚信负责的原则,以谨慎的态度充分行使了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作为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依据《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

则》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能力,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经营战略等重

大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了建议。

    2、作为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依据《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

则》规定,参加了风险控制委员会对公司重点风险的排查工作,并就公司为四川


                                    1
     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湖南隆平高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及安徽华皖种业有限公

     司提供借款等事项出具了意见。

          3、作为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依据《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

     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参与了报告期内的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提出建议和意见,对公司薪

     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及绩效情

     况进行考评。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除履行董事的一般职责外,特别对有关重大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共计 34 次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未对本年度董事会议案

     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具体见下表:




序号                        审议事项                        发表意见时间 意见类型
       关于向中信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增资的事
 1 前独立意见                                                2018-02-08   无异议

       关于向中信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增资的独
 2                                                           2018-02-08   无异议
       立意见

 3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的独立意见                    2018-02-08   无异议

 4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18-03-09   无异议

 5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8-03-09   无异议
       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事
 6                                                           2018-04-11   无异议
       前独立意见
   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
 7 独立意见                                                  2018-04-11   无异议

       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前独立
 8 意见                                                      2018-04-26   无异议

   关于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开展存贷款等
 9 业务的事前独立意见                                 2018-04-26          无异议


                                        2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
10                                                        2018-04-26   无异议
     立意见

11 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018-04-26   无异议
   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
1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2018-04-26       无异议

     对《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13                                                        2018-04-26   无异议
     告》的独立意见
14 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2018-04-26       无异议
     关于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开展存贷款等
15 业务的独立意见                                         2018-04-26   无异议


16 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8-04-26   无异议

17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18-05-11   无异议
   对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18 资产财务顾问的事前认可意见                             2018-05-11   无异议


19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8-05-11   无异议
     对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20 的独立意见                                             2018-05-11   无异议

   对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21 资产财务顾问的独立意见                                 2018-05-11   无异议

22 关于全资子公司引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018-08-24   无异议

23 关于全资子公司引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18-08-24   无异议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
24 独立意见                                               2018-08-27   无异议

   对《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25 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18-08-27   无异议

26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独立意见       2018-10-12   无异议
   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
27 信的事前独立意见                                       2018-10-29   无异议


28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隆平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018-10-29   无异议
   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
29 信的独立意见                                           2018-10-29   无异议




                                      3
  关于以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股权办理银行质押贷款融
30 资的独立意见                                        2018-10-29   无异议

   关于提名王伟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31 选人的独立意见                                      2018-10-29   无异议

  关于终止《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核心
32 管理团队关于业绩承诺及奖惩方案的协议》第3.1.3.条    2018-11-30   无异议
   约定的独立意见

33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战略合作协议的独立意见        2018-12-10   无异议
  关于出售隆鑫物流及亚平物流51%股权并以剩余49%股权
34 对股权受让方增资的独立意见                          2018-12-21   无异议

      四、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能够做到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按

  时出席会议,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前能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

  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向公司董事及管理层询问,进行事前认可。本人与公司

  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

  财务规范运作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并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提前到公司进行

  实地交流和了解。

      本人每次在发表独立意见前,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认真审阅,

  遇有疑问及时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询问,获取相关信息,为独立决策提供依据,

  为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充分发挥了作用。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敦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3、培训、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且不断加强学习,持续更

  新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提升自己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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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或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

    六、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协助的情况

    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

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资料及时、详细,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

时进行补充或解释。

    以上是本人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9 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

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全面履行独立董事的

义务,关注与公司相关的行业和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

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

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超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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