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三九: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9-27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17—034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综合办公中心 105 会议室
召开。同时,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6 日上
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5 日下午 15:00 至 9 月 2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1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42,685,840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65.6539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9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637,733,994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65.1480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4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4,951,846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0.5059
3、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12
以外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20,116,208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2.0550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周辉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书面表决及网络投票
2、表决结果
(1)关于向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20,116,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0,116,2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2.1)选举邱华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同意票 642,580,2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836%,选举邱华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票 20,010,6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4751%。
(2.2)选举刘文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同意票 642,580,2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836%,选举刘文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票 20,010,6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475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韩悦律师、刘丽婷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
效,提案情况、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