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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润三九: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18-01-27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18—003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公司定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星期二)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
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决定召开。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2018 年 2 月 13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12 日 15:00 至 2018 年 2 月 13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 2 月 6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园区观清路 1 号华润三九医药工业园综合办
公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并表决如下事项:

    提案 1:《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增加党建工作内容)

    提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相关修订)

    上述提案经公司董事会 2017 年第十一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各提案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分 别 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 、 2018 年 1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

    上述提案中,提案 2、提案 3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以上全部提案对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

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
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以及被
委托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
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
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时间:2018 年 2 月 7 日-2 月 9 日、2 月 12 日 9:00-16:30;2018 年 2 月 13
日 9:00-14:30。

    3、登记地点:华润三九医药工业园综合办公中心 1006 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 1)。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5-83360999 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传真:0755-83360999-396006

    邮编:518110

    2、会议费用:参会者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99;投票简称:三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
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2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1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100                                               √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年度审计
1.00                                              √
          机构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