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三九:2018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8-09-01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18—040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第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上午以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0 人,董事宋清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再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
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长宋清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已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
略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提名王春城先生为董事候选人。任期与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候选人王春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王春城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单位任职而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意见:(一)程序合法。公司控股股东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在征得王春
城先生的同意后,提名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董事会对该
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二)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上述董事候选人的履历,我
们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要求,能够胜任董事职务,未
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1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考察,王春城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同意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
事会2018年第八次会议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按规定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将提交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进行选举。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春城先生:男,出生于 1962 年 12 月,吉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曾任中国
国家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现为中国商务部)人事司副处长、中国华润有限公司(前称
中国华润总公司)人事部总经理、中国华润有限公司(前称中国华润总公司)助理总经
理、华润集团常务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德信行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润纺织(集团)有
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华润集团助理总经理,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
官,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润双鹤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
国际医药经销商协会(IFPW)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关于由总裁邱华伟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
公司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林国龙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已辞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
监职务,鉴于职务职责需要,由总裁邱华伟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公司将尽快完成新
任财务总监选聘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关于设立合肥华润三九医药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推动配方颗粒业务发展,提升产业链经营效率,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合肥华润三九医药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
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在安徽打造配方颗粒事业部营销业务平
台,提升对公司的利润贡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四、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 细 内 容 请 参 见 《 华 润 三 九 关 于 召 开 2018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
(2018-041)。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