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2018-06-22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 2018-075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16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8 日
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上市工作,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
泰联合证券”) 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委派
卞建光先生和蒋坤杰先生担任该次发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 2018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
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
聘请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证券”)担任本
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2018 年 6 月 20 日公司与第一创业证券签署
了《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
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
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华泰联合证券变更为第一创业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未完
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第一创业证券承接。第一创业证券委派孔俊文先生、付林
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负责具体督导工作。孔俊文先生、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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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对华泰联合证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过程中所做的努力表示
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孔俊文,现任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监、保
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精艺股份(002295)IPO、新宝股份(002705)IPO、
星普医科(300143)IPO、达华智能(002512)IPO、超讯通信(603322)IPO、
星源材质(300568)IPO、中农立华(603970)IPO、润都股份(002923)IPO
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付林,现任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监、保荐
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北玻股份(002613)IPO、润都股份 (002923)IPO、
第一创业 (002797)IPO、欣旺达(300207)创业板 IPO、亚太股份 (002284 )
非公开发行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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