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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达兴业: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4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9-078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
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会议的召开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2 日至 2019 年 5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2 日下午 3:00 至 2019 年 5 月 13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海化工业园区,内蒙
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周奕丰

    (六)会议出席情况:
    1、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95,185,0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90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
1,195,149,3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8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5,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4%。
    2、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持股 5%以下的投资者)7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4,713,9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3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678,2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5,7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公司股份总数-已回购股份数量)

    3、公司 9 名董事、3 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北京金诚同达
律师事务所单云涛律师、吴涵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七)其他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
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因此,本次股东大
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
    2、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 2018 年度工作述职。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无否决
和修改议案的情况,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
    同 意 1,195,185,07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 4,713,9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2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
    同 意 1,195,185,07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 4,713,9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

    总表决结果:
    同 意 1,195,185,07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 4,713,9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结果:
    同 意 1,195,185,07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 4,713,9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结果:
    同 意 1,195,185,07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 4,713,9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总表决结果:
    同 意 1,195,185,07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 4,713,9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支付 2018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 意 1,195,185,07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 4,713,9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 意 1,195,185,07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 4,713,9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4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及子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表决程序进行表决,关联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

公司、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乌海市皇冠实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
    同意 4,713,9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 4,713,9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 意 1,195,185,07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 4,713,9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本议案获得所有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报
告》。

    本议案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表决程序进行表决,关联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

公司、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71,950,0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5
    同意 4,713,9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本议案获得所有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承诺业绩实现情
况及其原股东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本议案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表决程序进行表决,关联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

公司、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71,950,0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 4,713,9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本议案获得所有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一)。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195,179,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96%;
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 4,708,8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918%;反
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082%;弃权 0 股。

    本议案获得所有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 意 1,195,185,07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 4,713,9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本议案获得所有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一)。

    总表决结果:
    同 意 1,195,185,07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 4,713,9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本议案获得所有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二)。

    总表决结果:
    同 意 1,195,185,07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 4,713,9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本议案获得所有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195,179,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96%;
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 4,708,8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918%;反


                                        7
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082%;弃权 0 股。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 意 1,195,185,07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 4,713,9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二)。

    总表决结果:
    同 意 1,195,185,07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 4,713,9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本议案获得所有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三)。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195,179,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96%;
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 4,708,8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918%;反
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082%;弃权 0 股。

    本议案获得所有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8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单云涛律师、吴涵律师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发表结
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
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四、备查文件
    1、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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