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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恩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7-05-19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9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收购事项,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4 月 20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
    后经确认,本次筹划重大收购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
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5 月 5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5 日、2017
年 5 月 12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6)、《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
    公司原预计在 2017 年 5 月 19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由于交易方案仍在沟通、论证中,现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继续停牌,
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争取在自首次停
牌之日起不超过 2 个月的时间内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主要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要交易对方可能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和/
或无关联其他第三方,本次交易可能构成关联交易。具体交易对方尚未最终确定,
公司目前正在与有关各方积极论证、沟通。
     2、交易方式
     公司初步计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具体细节仍
在谨慎论证中,尚未最终确定。
     3、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标的资产范围尚未最终确定,公司初步计划本次交
易标的资产为深圳市卓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能股份”)。
       二、公司停牌期间做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的原因
       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落实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等相关事
宜,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
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的进展公告。
     由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评估及审计等工作量较大,具体交易方案
论证及中介机构相关工作尚未最终完成。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
股价异常波动,公司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公司股票将继
续停牌。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
作。
       三、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信息,公司股票(股
票代码:002012,股票简称:凯恩股份)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即 2017 年 4 月 19
日)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2017 年 4 月 19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号                                          (股)          (%)
1      凯恩集团有限公司                      82,238,392      17.59   A 股普通股
2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9,282,700       4.12   A 股普通股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增利 42
3                                             6,076,153       1.30   A 股普通股
       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4      应圣俊                                 5,346,039       1.14   A 股普通股
5      陈云林                                 3,649,391       0.78   A 股普通股
       国投安信期货有限公司-融金三期资产
6                                             3,500,000       0.75   A 股普通股
       管理计划
7      袁思孝                                 3,362,335       0.72   A 股普通股
8      孟艳霞                                 3,359,998       0.72   A 股普通股
     西藏谷雨当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笑淡
9                                            3,011,600       0.64   A 股普通股
     阳光尊享 1 号私募投资基金
     鹏华资产-浦发银行-鹏华资产金润 28
10                                           3,000,000       0.64   A 股普通股
     号资产管理计划

     2017 年 4 月 19 日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东持股情况: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号                                         (股)          (%)
1    凯恩集团有限公司                       82,238,392      17.59   A 股普通股
2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9,282,700       4.12   A 股普通股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增利 42
3                                            6,076,153       1.30   A 股普通股
     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4    应圣俊                                  5,346,039       1.14   A 股普通股
5    陈云林                                  3,649,391       0.78   A 股普通股
     国投安信期货有限公司-融金三期资产
6                                            3,500,000       0.75   A 股普通股
     管理计划
7    袁思孝                                  3,362,335       0.72   A 股普通股
8    孟艳霞                                  3,359,998       0.72   A 股普通股
     西藏谷雨当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笑淡
9                                            3,011,600       0.64   A 股普通股
     阳光尊享 1 号私募投资基金
     鹏华资产-浦发银行-鹏华资产金润 28
10                                           3,000,000       0.64   A 股普通股
     号资产管理计划



     四、承诺事项
     公司预计自停牌首日起不超过 2 个月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即预计将在 2017 年 6 月 20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重组
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
况确定是否召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并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继续停
牌事项未获得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或停牌申请未获得深交所同意,公司将披露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以及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相关
原因并申请股票复牌。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
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风险提示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