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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恩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浙江龙游义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2017-09-20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3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浙江龙游义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 日
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浙江龙游义商村镇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凯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凯丰新材”)拟将其所持有的浙江龙游义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龙游义商”)1,280 万股的股权转让给华统集团有限公司,占龙游义商注
册资本的 8%。经交易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为人民币每股一元,转让金额合计为
人民币 1,28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详情见刊登于 2017 年 4 月 6 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转让浙江龙游义
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
    2017 年 9 月 18 日,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印发了《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
关于不同意浙江龙义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浙银监复
[2017]276 号),凯丰新材上述股权转让事宜未获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批准,
原因如下:
    本次转让后关联方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市薏仙寇化妆品有限公司共持有
龙游义商股份 2790 万股,占其股本总额的 17.438%。上述情况与《中国银监会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单个自然人、非金融机
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
10%”的要求不符。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特别约定,因受让方的受让资格需经银监等主管
部门审核,转让方和受让方一致同意,若受让方无法通过审核,则由受让方重新
指定新的受让方与转让方重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所有权利义务与本协议
一致。为此,凯丰新材将暂停转让龙游义商股权,待凯丰新材与华统集团有限公
司协商后确定最终处理方案。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