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2019-11-19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19-118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于近期共
收到政府补助 24,122,100.00 元(数据未经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是否
与资 与日 是否
获得补助
序 获得补助 获得补助依 产/收 常经 有可
的原因或 补助金额
号 主体 据 益相 营活 持续
项目
关 动相 性
关
如东协鑫 与收
返还已缴 高新管请示
1 环保热电 1,081,200.00 益相 是 否
税款 [2018]11 号
有限公司 关
湖州协鑫 管道迁移 与练市镇人 与收
2 环保热电 整改补偿 1,000,000.00 民政府签订 益相 是 否
有限公司 款 的补偿协议 关
南京协鑫 (管委会) 与收
天然气价
3 燃机热电 第 25 期会 益相 是 否
格补贴款 22,040,900.00
有限公司 议纪要 关
公司下属子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系现金形式的补助。截至本公告日,上
述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上述政府补助中,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24,122,100.00元,确认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0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
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区分与企业日常活动是否相关,按照权责发
生制确认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
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19年5月实施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资产交割,协鑫智慧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19年1-9月,公司利润总额为98,942.14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064.18万元(未经审计)。
公司下属子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预计将增加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
24,122,100.00元,预计将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47,115.00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上市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会计师
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