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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特高新: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的公告2019-06-11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9-040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高新”或“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2019年6月1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会董事和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及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议案,目前公司换届工作已经完成,公司第七届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如下: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非独立董事:李飚先生(董事长)、魏彦廷先生(副董事长)、杨红樱女士、万涛
先生、辛豪先生、李江石先生。
    独立董事:郭全芳先生、王廷富先生、彭韶兵先生。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非职工代表监事:郑德华先生(主席)、毛科先生;职工代表监事:龙芝云女士。
    3、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李江石先生
    副总经理:张培平先生、赵小东先生、刘东智先生、汤继顺先生、张龙勇先生
    财务总监:邓珍容女士
    董事会秘书:张龙勇先生
    二、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情况
    鉴于第六届董事会和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刘效文先生、王建华先生不再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郑德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职务;虞刚先生、欧智
先生、马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居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
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任期届满离任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上述各位在公司任职期
内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公司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1日




                                     2
附件:简历
    李飚先生,1971年1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MBA、高级经济师。1992年至2008
年历任公司市场部总监、副总经理。2008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十三届全国人大
代表、中华全国工商联十二届常委、四川省工商联十一届副主席等。2014年被工信部授
予“国防科技进步奖个人一等奖”。
    李飚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130,013,981股,与公司拟
聘任的董事杨红樱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再春先生为父子关系,与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李飚先生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魏彦廷先生,1965年8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曾任陆航航空中心修理厂厂
长、陆航装备局副局长、研究所所长等。2018年12月至今任职海特高新。2003年“某再
生工程”项目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魏彦廷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魏彦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杨红樱女士,1972年11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MBA,会计师。1997年至2008
年历任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16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杨红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飚先生为夫妻关系,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杨红樱女士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万涛先生,1972年9月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1995年至2005年历任四川奥

                                      3
特附件维修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科长、总经理助理、总经理,2005年至2013年历任公司副
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13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万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
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
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万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辛豪先生:1970年2月生,中国国籍,MBA。历任新疆商业银行诚信支行副经理,德
恒证券清算中心主任,德恒证券西安长安中路营业部总经理、恒信证券北京营业部总经
理,联华控股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副总经理。2012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辛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
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
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辛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江石先生,1967年9月生,中国国籍,EMBA。1990年至1998年历任东方航空公司
上海飞机维修基地机械师、车间主任、航线部经理,1999年至2002年担任东方航空公司
机务工程部总经理,2002年至2006年担任东方航空公司江苏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
程师,2006至2014年历任东方航空公司工程技术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党委书记。
2014年至2015年担任云南瑞锋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
理。
       李江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
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李江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郭全芳先生,1954年5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87年至1999
年历任四川航空公司机务部副经理、经理,1999年至2002年担任四川航空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总工程师,2002年至2014年担任四川航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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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郭全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
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郭全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郭
全芳先生已经取得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1606915775)号结业证书。
    王廷富先生:1974年10月生,中国国籍,MBA。2000年至2001年担任浦东生产力促
进中心经理,2001年至2015年历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助理、董
事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担任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廷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
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王廷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
廷富先生已经取得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1606915764)号结业证书。
    彭韶兵先生:1964年6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教授。1984年7月至今担任西
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2018年至今兼任成都航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彭韶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
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彭韶兵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彭
韶兵先生已经取得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04745)号结业证书。
    郑德华先生,1964年12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高级咨询
师(航空电子专业)。1983年至2000年历任民航成都飞机维修工程公司(民航103厂)技
术员、技术室主任、副总工、总工程师、党委委员。2000年至2013年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董事、董事会秘书。2013年4月至2016年6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兼副董事长。2016年6月至
2019年6月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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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德华先生曾担任公司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郑德华先生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毛科先生,1971年10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1996年7月至2004年6月历任成
都市公安局法制处科员、副科、科长。2004年6月至2008年2月担任成都市委组织部主任
科员。2008年3月至2008年11月中央组织部挂职副主任。2008年11月至2010年3月担任成
都市委办公厅常委办副处长。2010年3月至2011年3月担任成都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处处
长。2011年4月至2011年10月担任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11年11月至2017
年1月担任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处长、反贪局副局长。2017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
    毛科先生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
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毛科先生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培平先生,1973年11月生,中国国籍,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学历。1997年至2003
年历任四川奥特附件维修有限责任公司空调室主任、APU室主任、副总工程师,2007年
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培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
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张培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小东先生,1971年2月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1993年至2007年历任厦门
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师、机库副经理、香港飞机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7
年至2013年担任四川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9月至2018年担任天津海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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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机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赵小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
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赵小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东智先生,1974年12月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2001年至2006年担任法国
赛峰集团中国区销售总监,2006年至2015年担任美国联合技术公司客户业务总监。2016
年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租赁事业部总经理。
    刘东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
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刘东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汤继顺先生,1964年10月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1983年8月至1999年历任民航103
厂技术员、工程师、技术室主任、副主任。1999年至2001年担任成都飞森航空技术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至今历任公司市场片区经理、市场总监、附件事业部总经理。
    汤继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
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汤继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龙勇先生,1971年7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CPA、高级会计师。1993年7
月至2002年7月担任广东省潮州农业学校教师。2005年12月至2008年4月担任四川万贯集
团财务管理人员。2008年至2016年担任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人员。2016年11
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经理。
    张龙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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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张龙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
龙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邓珍容女士,1972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CPA。2005 年 11 月至 2010
年 3 月担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成都分所担任项目经理,2010 年 3 月至 2012 年 9 月
担任四川港宏(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财务经理;2012 年 10 月至 2016 年 6 月担任四川
海特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 年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邓珍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
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邓珍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龙芝云女士,1974年7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96年至2016
年历任公司财务主办会计、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2016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审计总监。
    龙芝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曾担任过公司财务总监,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龙芝云女士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周理江先生,1984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11 年 6 月至 2013 年 5
月担任深圳市双环全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3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周理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周理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
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周理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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