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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特高新: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6-11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9-039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6月10日下午16:00在
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
事3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德华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
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
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审议,同意选举郑德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郑德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6 月 11 日



附件:简历
附件:简历
    郑德华先生,1964年12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高
级咨询师(航空电子专业)。1983年至2000年历任民航成都飞机维修工程公司(民
航103厂)技术员、技术室主任、副总工、总工程师、党委委员。2000年至2013
年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董事、董事会秘书。2013年4月至2016年6月担任公司总经
理兼副董事长。2016年6月至2019年6月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郑德华先生曾担任公司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
法院网站,郑德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