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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黔源电力:关于贵州水火电发电权交易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09-16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7036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水火电发电权交易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相关背景
    2017 年上半年,贵州省出台了《贵州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实施方案》。该方
案规定,在天然来水较好时,水电通过向火电购买发电权,弥补火电权益损失,
火电企业利用发电权收益用于汛期增加电煤储备和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贵州统调
5 万千瓦及以上装机的水电站,按 2710 小时核定基础电量,超过 2710 小时以上
部分,实行水火发电权交易,原则上按照贵州水电边际贡献的 30%确定交易价格,
由水电企业支付给火电企业。
    二、水火电发电权交易基本概况
    日前,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贵州省经济和
信息化委员会下发的《2017 年贵州省水火电发电权交易方案》(黔经信运行〔2017〕
35 号)及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出台的《关于开展 2017 年水火电发电
权双边协商交易的通知》(黔电交易〔2017〕103 号)文件,上述文件涉及水火
电发电权交易有关事项,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主体,其中:出让主体为 2017 年参与重点企业电力交易的火电
企业;受让主体为装机容量 5 万千瓦以上的水电企业。
    (二)交易标的,受让主体(水电企业)以年发电利用小时 2710 为年发电
基数,超过基数的发电量对应的上网电量即为水火电发电权交易电量,交易总规
模控制在 12 亿千瓦时以内,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三)实施方式及周期
    1、水火电发电权交易原则上采用双边协商方式进行,实行预交易,火电企
业提供预出让电量,水电企业根据装机容量及发电情况进行预交易。
    2、预交易电量集中安排在 8、9、10 三个月,实行分月等额安排,每月交易
电量 4 亿千瓦时。预交易电量的交易价格由出让、受让双方按照水电边际利润
30%的原则协商确定。
    (四)水电企业实际发电利用小时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计算,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结算采用月度预结算,年度清算的方式,2018 年 2 月底前完
成年度清算工作。
    三、水火电发电权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按照装机容量及发电情况等因素,公司分摊的上述
预交易电量为 28824 万千瓦,预交易电量对应的交易价格暂按 0.08 元/千瓦时计
算(按照贵州水电边际贡献的 30%测算交易价格),初步测算上述水火电发电权
交易事项将减少公司当期营业收入 1971 万元,减少公司当期利润总额 1941 万元。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