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管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 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事 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杨焱先生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 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 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亦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条件。 2、杨焱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了解杨焱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 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我们同意聘任杨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张瑞彬、王强、张志康、胡北忠 2017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