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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黔源电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2018-12-19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杨焱先生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杨焱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

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要求,杨焱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未发现其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止尚未解除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之情形。

    2.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审议结果,同意聘任杨焱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张瑞彬、王强、张志康、胡北忠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